完善监测网络 实现臭氧污染精准治理

发布时间:2022-12-05    来源:本站

生态环境部提供的数据显示,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均已开展以非甲烷总烃为代表的VOCs总量监测,分析各城市VOCs浓度水平。目前,臭氧超标城市中,已有134个城市开展了VOCs自动监测。

  随着炎炎夏日的到来,臭氧正成为部分城市的首要大气污染物。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7月上半月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,7月上半月,受气温升高影响,华北局地、华东中北部、成都平原、四川盆地局地、陕西关中地区等地可能出现臭氧中度污染过程。

  臭氧污染指的是挥发性有机物(VOCs)、氮氧化物等在太阳辐射下发生光化学反应,造成近地面臭氧浓度超标的现象。按照我国发布的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,臭氧浓度最大8小时均值超过每立方米160微克,就形成了臭氧污染;如果超过每立方米215微克就达到了中度污染。

 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说,臭氧已成为现阶段夏季主要大气污染物。我国从2013年开始,将臭氧纳入大气污染物常态化监测。

  臭氧污染已进入高发时期

  臭氧是一种淡蓝色气体,当臭氧污染发生时,往往是蓝天白云,人们难以察觉,甚至有“空气很清新”的错觉。根据臭氧生成机理,一年中,臭氧污染一般从五月开始增长,七八月份到达高点,进入秋季后逐步降低。臭氧形成机理较为复杂,在夏季或中午时段,随着太阳辐射增强、气温升高,光化学反应加剧,臭氧污染也随之加重。

  根据《2021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》,2021年我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,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的34.7%,仅次于细颗粒物(PM2.5)的39.7%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,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,分别占总超标天数的55.4%、41.8%和39.3%。

 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表示,近年来我国臭氧污染的根源是VOCs、氮氧化物两项前体物排放量过大、过于集中。

  据介绍,VOCs的来源包括燃油、燃气、燃煤过程的排放,及各种人为活动如机动车尾气、装修中的油漆喷涂、汽车加油等导致的排放;氮氧化物主要来源于各种燃料在燃烧过程中的排放,包括工业锅炉排放的废气、机动车尾气等。

  加大臭氧监测工作力度

  专家介绍,臭氧污染会对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,在臭氧生成的光化学反应过程中,会同时产生一种伴生物——过氧乙酰基硝酸酯(PAN)。PAN会直接导致植物叶面损伤,使得绿叶变黄甚至枯萎,对植物造成损害,降低农作物产量和森林系统的生产力。臭氧污染对人类的危害主要是会引发呼吸道疾病,最严重的是引起哮喘,PAN也会对人体产生副作用,如会刺激眼睛流泪等,还会增加患皮肤癌的风险。

  生态环境部曾明确提出,“十四五”期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是细颗粒物与臭氧的协同控制。生态环境部将通过产业、能源、交通运输等结构调整,以及实施减排工程,全面推进VOCs和氮氧化物两种污染物的减排工作。

  随着臭氧在大气污染中的“份额”加重,蒋火华说,生态环境部正加大臭氧监测工作力度,推进PM2.5和臭氧协同监测能力建设,加强VOCs、氮氧化物等监测,掌握其浓度水平、主要来源、生成机理,支撑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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